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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公平交易法》限制壟斷性行業或行業集體漲價,對於商品價格上限並沒有規定,走的是市場經濟路線。但對於行業集體控制商品價格則有嚴格規範,所以像是飯店、理髮等服務性行業,各縣市同業公會為穩定價格,只能對會員發出勸導性的「建議價格表」,不能硬性規定會員要降價或漲價。

大陸採「計畫經濟」理念,政府要從生產者管理到消費者,所以從中央到地方縣級單位設有物價局,並有法源依據,可以在適當時機出手管理市場商品價格;台灣對於飯店旅館業的房價不控管,但各縣市同業公會有「建議價格」。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新聞解析-陸採計畫經濟-台則避免壟斷-215006968--finance.html

旺報【(洪肇君)】

大陸《價格法》第30條,當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顯著上房屋貸款漲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部分價格採房屋貸款取限定差價率或者利潤率、規定限價、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和調價備案制度等干預措施。

海南省三亞市就是依據這一條,認為明年春節期間,服務價格顯著上漲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才伸出「政府之手」。只是其所公布的「最高限價」跟大陸國內一般消費水準差太多,看不出限價的意義何在。甚至有可能因此從指導價變成「引導價」。

內容來自YAHOO新聞



信用貸款新聞解析-陸採計畫經濟 台則避免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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